宣告无效
光峰科技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提出的有关台达公司所持有的2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均决定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 截至目前,光峰科技自科创板上市后,有3项涉诉专利,其中2项被成功宣告无效。早在2019年7月29日,在科创板上市一周,光峰科技即被台达公司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三起专利侵权诉讼,诉讼涉及台达公司激光显示领域的3项专利(“光学系统”(专利号:ZL201310017478.0)、“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201310625063.1)、“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专利号:ZL 201610387831.8))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广州婚姻取证调查:两个都有家庭的人有婚外情。重婚是指配偶与另一个人结婚的行为。 1.一方或双方具有有效的婚姻关系
导读:分手协议书是同居男女解除同居关系是签订的书面协议,那么,分手协议书是否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不依分手协议书履行约定义务,起诉法院能否获得支持? 恋爱中的男女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所进行的同居行为虽未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它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国法律所提倡。因此,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的基础上当事人对同居行为的解除所达成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法学理论基础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分手协议和同居协议一样是无效的,自始无效
最新关于3d天中图库全部: 对于“雕塑造型已注册了商标,不存在抄袭或模仿行为”的说法,刘玉洁律师表示:“版权和商标保护的客体不一样,且目的也不一样。商标注册的目的是用来识别商品与服务,如果已注册商标图案来自雕塑作品,且被判定是抄袭作品,那么这个商标也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如果法院判决艺术作品侵权,侵权物品将被销毁,相关单位将赔偿损失
新京报快讯 据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微消息,2020年7月26日1时30分许,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位于蕨溪镇北江村新坪组的唐大修理厂房屋,因边坡垮塌被埋。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救援,经核实,村民唐薛锋(男,35岁,修理厂老板)、寇莎(女,30岁)夫妻二人被埋。 接到报告后,叙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宋庆伍立即率应急、公安、消防、自规局等部门赶往受灾现场,与当地干部群众全力开展搜救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通知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 1.驳回复审是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唯一救济途径。 2.驳回复审平均成功机率较高,不少知名品牌商标都有过驳回复审的经历
上列声请人声请宣告证券无效事件,本院于民国112年1月31日言词辩论终结,判决如下: 一、声请意旨略以:声请人执有如附表所示之证券(股票),因遗失而经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206号裁定准予公示催告,并于民国111年7月25日公告于法院网站,现申报权利期间已满,无人申报权利及提出原证券(股票),为此声请宣告附表所示证券(股票)无效等语。 二、按无记名证券遗失、被盗或灭失者,法院得因持有人之声请,依公示催告之程序,宣告无效;又公示催告,声请人得于申报权利之期间已满后3个月内,声请为除权判决,民法第725条第1项、民事诉讼法第545条第1项前段分别定有明文。 三、经查:如附表所示证券(股票),经本院于111年7月15日以111年度司催字第206号裁定准予公示催告,且定申报权利期间为自上开公示催告开始公告于法院网站之日起5个月内,而上开公示催告裁定于111年7月20日送达声请人后,依声请人之声请,而于111年7月25日公告该裁定于法院网站,申报期间已于111年12月25日届满,迄今无人申报权利及提出原股票等情,业经本院依职权调取111年度司催字第206号公示催告事件全案卷证,核阅属实,并有上开公示催告裁定及公告在卷可佐(见院卷第13-17页),是以声请人于申报权利届满后3个月内声请为除权判决,核与前开规定相符,应予准许
如今的人们都是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无论是企业或是个人申请专利的人愈来愈多。有些人的想法是如此的,我具备一个专利证书就可以了,我一辈子都能够靠它吃饭。真的是如此吗?产品申请专利后可以一劳永逸吗?海石知产小编为您带来解答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哪个更容易被无效掉? 我国的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许多人对其中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只是有一个概念的认识,以至于在申请专利时哪个好申请就去申请哪个。但是他们都忽略了专利无效的问题,那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哪个更容易被无效掉?下面我们就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