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实施安居助残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在全区实施贫困残疾人安居助残工程的意见。 按照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京残函[2004]3号文件精神,我们于2004年3月份对全区残疾人的住房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区有693户817人为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共计85户,占贫困残疾人家庭的12%,其中无房户为21户,占贫困残疾人家庭的3%;危房户为64户,占贫困残疾人家庭的9.2%
近日,山西省住建厅介绍,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近日,山西省住建厅介绍,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山西省起草了《山西省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保障性住房的选址、面积、申请、退出做了详细规定。其中,轮候对象中的无房户、危房住户、55岁以上的孤寡老人等可优先安排保障房。 该 《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将优先安排,但在项目选址上,将尽量避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泉域重点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并应当远离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的工业厂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