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
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发布《关于建立
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发布《关于建立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开始申报的相关事项,审定通过的项目可获6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资金资助。 按照《通知》要求,2021年9月15日前,在校生创业项目(含在高校众创空间中注册的毕业生项目)向本校就业指导部门提出资助申请;毕业生创业项目向所在区人社局提出资助申请;优秀就业项目和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资助申请。 “在资助等次、数量及标准方面,大学生创业项目分为三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