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
吉林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站、CERN站) 辽宁沈阳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站、CERN站) 湖南会同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站、CERN站) 辽宁清原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站、CERN站) 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项目公示(一)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2〕4号)的规定,现将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作为第二完成单位参加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拟提名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的 1个项目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第三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29号)和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移民安置区肉牛出户入场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44号)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肉牛、滩羊养殖“出户入场(园)”试点项目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由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沙坡头区移民安置区肉牛出户入场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资金1052.07万元,其中包括2021年沙坡头区肉牛、滩羊养殖“出户入场(园)”试点项目资金358万元,在常乐镇康乐村新建青贮池1座,占地面积490平方米,改建犊牛舍56栋;在宣和镇海和村新建饲草棚1栋,建筑面积1166平方米,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且完成项目验收,相关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自治区下达的项目补贴标准,同意以奖代补203.73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0日18:00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沙坡头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
根据《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项目询比价公告》要求,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对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项目进行了询比价。现将本项目询比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1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经审核,顾吉武等2650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杨学华等177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徐志奎等318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邵东辉等6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张会君等19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禹清泉等3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 一、如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拟发放情况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保障企业用工稳岗促进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5号)、《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永过好年”八条措施〉的通知》(永委办〔2022〕5号)文件精神,对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2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经县工信商务局认定,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核,泉州广兴塑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奖补条件,拟按企业2022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封顶15万元,合计拟补贴53.2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准确理解、贯彻实施民法典,让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和广泛运用民法典,在全校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秋季开学“民法典进学校”活动通知》(陕司通[2020]90号)要求,学校决定成立宣讲团,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民法典知识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9月9日(周三)下午3:00 9月11日(周五)下午3:00 1.负责签到的单位应做好当次报告会的组织工作和宣讲人的联络工作,同时指定专人提前到宣传部领取签到表,具体负责当次报告会的签到任务
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4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9号)精神,由企业申请,经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认定,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第一批共1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2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督查和政策宣传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8001)。举报电话:0770-3235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存量闲置建设用地集中清理处置专项行动中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郑政办〔2014〕31号)文件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4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05〕69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如下: 补偿安置费用、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支付方式为转帐、现金。社保费用缴入财政社保专户。 六、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9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金水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经审核,顾吉武等2650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杨学华等177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徐志奎等318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邵东辉等6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张会君等19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禹清泉等3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 一、如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为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 根据通知,此次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医保经办机构,并视情况延伸检查相关机构和参保人。检查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