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需
1.厦门脚手架租赁、搭设、保护、撤除等作业,在2m以上的均为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从事脚手架的搭设、保护、撤除的作业人员,有必要熟悉有关脚手架的基本技术知识,并持证上岗。 3.脚手架的搭设、保护、撤除等作业,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如确需夜间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且夜间搭设脚手架的高度不得超过二级高处作业规范(15m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16〕7号,以下简称《方案》)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工作,现将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核对调整对口帮扶关系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方案》“每年开展工作进度和成效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分别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要求,请对辖区内2018年对口帮扶工作进行总结,重点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将重点内容形成年度总结报告(不超过1500字),并组织以三级中医医院为主体填写《2018年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情况统计表》(附件1),汇总后一并反馈我司。 二、我司对《方案》中和《关于调整部分地方三级医院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关系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421号)中涉及中医类医院的对口帮扶关系(附件2、3)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关系表》(附件4),请对该表中涉及你省(区、市)的对口帮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对确认。 三、根据地方工作实际和对口帮扶医院协商意愿,确需调整对口帮扶关系的,请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汇总后集中提出调整建议,并附上原因说明
卫生部昨日发布消息,目前,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血站采血员、特警等职业。 2010年2月10日,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其中规定“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人才的总体设计,是学院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200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教学实际,对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以***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职教育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特点,主动适应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内涵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济宁市 关于开展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工作的通知(2023年3月) 为做好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以下简称现场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鉴定工作自2023年3月27日至31日进行。 二、鉴定材料申报已全面截止。对已受理登记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按照“鉴定错时安排、体检一人一室”的原则安排参加现场鉴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9〕14号)执行。未按艺术类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在校学生原则上不离校,确需离开学校,要履行请假手续并经所在学院批准。有教学和实习任务的专业按照教务处和学院教学实习计划继续完成教学任务。 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关于端正会风、严肃会纪的工作要求,切实改进近期有少数部门未落实学校通知要求随意缩减、更换参会人员,少数参会人员存在看手机、打瞌睡、“开小会”、随意走动、迟到早退等影响会议质量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对照学校会议通知明确的时间、地点、参会范围、疫情防控措施等事项,切实做好会议组织工作,及时确定参会人员,不得随意增减、更换参会人员
日前,海珠区教育局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2学年秋季学期初中学生转学及小升初返穗生补报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办事对象为具有海珠区户籍,现在外地小学毕业或初中就读,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回到海珠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 1.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如户籍材料未能体现亲子关系则需提供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根据你们3月份反馈意见,我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2》再次报送你们。请于6月3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