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为便于境内外当事人选择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贸法会仲裁规则》),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仲裁院”) 根据《贸法会仲裁规则》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特制定《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下称《指引》)。 以下情形之一的仲裁案件适用本《指引》: (一)当事人约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或第2项案件由仲裁院仲裁,适用《贸法会仲裁规则》的。 (二)当事人约定适用《贸法会仲裁规则》仲裁,由仲裁院行使指定仲裁员等协助管理职责的
吕海律师主要为外资企业提供有关中国商法的专项建议,并为全球客户代理国际仲裁。其业务主要围绕公司法和国际法展开,侧重于公司治理、跨国投资和争议的非诉讼解决。其工作语言为汉语、英语和法语
主导和参与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制定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贸促会的重要职责。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商会(ICC)、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海关组织(WC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PO)、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ITC)等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是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技术支撑。为推进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研究基地工作的开展,加强对上述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的跟踪、研究与应用,通过产学研合作,更好的构建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协同研究的网络体系,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6月上旬在南京举办“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研究基地”座谈会与授牌仪式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的“2018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将于2018年9月17日在北京举行。作为中国仲裁周期间最为重要的活动,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是中国仲裁界一次高规格的盛会,也是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盛宴之一。 届时,国际主要仲裁机构的代表、法官、仲裁员、律师、公司法务等仲裁界专业人士将围绕国内外仲裁发展的趋势与热点问题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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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坐落在首都北京市朝阳区,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校下设研究生院及18个学院,是拥有经、管、法、文、理五大门类,以经济金融、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外语等优势专业为学科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