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
8月9日,在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旗下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2020中国资产管理年会”上,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局长陶玲发表主题演讲。她表示,过去,以资管新规出台为标志,前后三年多时间,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各部门和行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做对了以下两件事:一是,抓住了去杠杆的宝贵时间窗口,有效化解影子银行风险;二是,就资管行业的本质和定位取得最大共识。 陶玲说,资管行业的本质和定位已经取得四大共识:一是资管业务的本质: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二是资管行业的定位:连接投资者和融资方的直接融资,金融机构扮演服务角色;三是资管行业的监管方向:统一监管标准,强化一致性监管,消除套利空间;四是资管机构的发展前景:是金融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经易金业正式获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2014年9月,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获得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这标志着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为新《基金法》颁布后具有独立法律意义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获准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并接受中国***监管。 取得该证书后,经易金业企业战略发展上又增添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砝码,在以贵金属现货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个人、法人经纪业务的夯实基础上,逐步的扩充业务多元化,向一个具备资产管理、现货流通贸易、首饰珠宝销售、经纪业务等综合金融类公司的目标前进
理工专业出身,却一直在经济前沿奋斗。五年的期货从业经验之后,2000年9月开始在〈〈中国证券〉〉从事证券市场的报道!在经过近两年的实践与锻炼之后,开始专注于对基金市场的报道和广泛关注。伴随中国基金业的蓬勃发展,自己也逐渐成为一名成熟的电视新闻工作者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 问:开展民间借贷、小额理财、众筹等业务的机构,同时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如何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答: 根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利益冲突的要求,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 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这些业务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为防范风险,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上述机构将不予登记。上述机构可以设立专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后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大华科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化的投资机构,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综合资产管理投资平台。 大华科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化的投资机构,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综合资产管理投资平台。公司已拥有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夹层投资、FOF、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影视基金投资六大业务板块,依靠泰然集团的财富管理客户网络,为全国超过十万高净值泰然客户提供综合的资产管理服务
继券商之后,基金也获得了参与国债期货的入场券。 近日,中国***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共十四条,对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参与程序、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六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投资策略上以套期保值为主,严格限制投机;二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实行分类监管原则;三是按照套期保值、控制风险、循序渐进的思路,严格限制投资比例;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决策制度;五是引导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以审慎的态度对待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问题;六是强化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信息披露工作
“非法推荐基金”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等服务对象提供公募基金以及其他中国***认可的投资产品的投资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业务活动。“非法推荐股票期货”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网络直播、短视频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日前,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科技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恺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为惠州市首家具有资质的国有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由中国***领导推动成立,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搭建境内外投资基金业与政府和监管部门沟通的交流平台,会员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级机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相关服务机构,会员单位超过500家
本周(2月11日) 本周(2月1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公示系统显示,首批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已正式亮相。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玉皇山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金晟硕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首批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的私募机构。其中,前两家私募是变更了管理人类型,第三家私募则是新申请管理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协会”)成立于2012年6月6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接受中国***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协会,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协会。 协会主要职责包括: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