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炭科学技术》(月刊)创刊于1973年,是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主办的综合性煤炭科技期刊。主要刊载煤炭工业各领域取得的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及新产品等方面的论文,内容包括煤田与矿井地质、煤矿基建、地下与露天开采、岩石力学与井巷支护、矿山测量、矿山电气、矿山机械、矿山自动化、井巷运输、通风与安全、煤炭化工与综合利用、洁净煤技术等。开辟的栏目有采矿与井巷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机电与自动化、地质与测量、煤炭加工与环保、信息资讯等栏目
10月25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李大生在市煤监局、永川煤管局相关负责人陪同下,到永川煤矿督查矿井关闭工作,公司总经理杨显平陪同督查。 在听取了永川煤矿技术负责人关于矿井关闭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后,李大生一行亲临该矿通风平硐、运输平硐,察看井硐封堵、栅栏设置和警戒标示设置情况,严格督查矿井关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对需要改进的细节提出了整改要求。 李副司长对永川煤矿安全、高效地完成矿井关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煤矿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要点 (2020年版)》的通知》(闽应急〔2020〕30号,以下简称《执法要点》)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升监管水平。水害是我市煤矿的主要危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要点》专题学习,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水害防治主体责任,配足配齐水害防治队伍、人员和装备,落实落细水害防治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煤矿水害防治安全管理水平
2010年7月31日-8月1日,由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内蒙古煤炭工业协会、内蒙古煤炭经济研究会主办的“2010内蒙古煤炭工业科学发展高层论坛”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市煤炭工业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胜利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局长王旺旺主持会议。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出席了论坛,并作了题为《坚持科学发展观 努力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旨演讲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日前发函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现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新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试行,2017年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同时废止。相关单位须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管司
中国国际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展览会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的两大展会之一,得到了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国家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撑和协助,成为目前全球专注煤矿高端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展示合作交流平台。大会在山西举办,有助于提升山西能源国内外影响力,推动山西能源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海王作为国内矿业装备品牌企业参展第六届中国国际煤炭及清洁高效利用展览会
煤安监技装〔2018〕23号-《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已经2018年9月3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第2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8年9月21日2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有效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引发重特大事故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矿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采掘接续紧张:(一)除衰老矿井和计划停产关闭矿井外,正常生产矿井的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以下简称“三量”)可采期小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最短时间的;(二)开采煤层群的突出矿井,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未优先选取无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的;(三)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形成完整的水平或采(盘)区通风、排水、供电、通讯等系统,进行回采巷道施工的;(四)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五)擅自缩短工作面走向(推进)长度的(除遇大断层构造带或煤层变薄带不可采等外),或未经批准擅自将一个采区划分为多个采区的;(六)煤层群开采时,未留有足够的顶底板稳定时间,施工近距离邻近煤层回采巷道的;(七)擅自减少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巷道工程、钻孔工程,或擅自缩减瓦斯抽采时间,减少灾害治理措施的;3(八)采煤工作面生产安全系统未形成进行采煤的;(九)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定并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确认的其它采掘接续紧张情形
大大小小的煤矿事故接连不断,使煤矿安全成为牵动人心、万人瞩目的家国大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高科技领域今起“开门问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草案)》的意见。 “欢迎每一位从事和关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仁人志士把自己的思考成果以及修改意见或建议告诉我们,并与大家分享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将于7月下旬至8月底组织对部分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巡视督导,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通知明确,本轮专项巡视督导范围包括河北、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第一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所在的12个省(区、市)。成立6个巡视督导组,每组负责2个省份,每个省份6~8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组织选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文件汇编》,内容包括 2007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和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整理、汇编成册。主要内容包括了法律、部门规章、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及附录。 目前,本书已发放至各省级安监局、煤监局有关部门,希望各级有关部门与单位加强宣传、强化学习,使更多监管执法人员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者了解国家有关安全培训的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并将其贯彻到工作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