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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
全市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的号召,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救助的主动性,提升社会组织儿童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满足困境儿童多样化需求,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儿基会)联合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开展第五届儿童救助项目公益创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在重庆地区注册登记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创投主体),未核准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可以与核准登记注册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合作,并以合作机构的名义参加,需经专家评估,基金会认可。创投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年检合格;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四)具备开展公益慈善服务项目所必需的条件,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申报的项目须符合儿基会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