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回头票指在汇票背书转让时,经过一手或多手背书后
银行承兑汇票回头票指在汇票背书转让时,经过一手或多手背书后,其中一手又回到了汇票出票人、收款人或者前手背书人进行背书的情况。回头票一般不影响票据的流转和票据权利的行使,但有两种情况需要引起承兑行重视。 A-B-A是指出票人出票给收款人,然后收款人直接背书给出票人的情况
商业承兑汇票是有兑付期限的,在商票到期之后
商业承兑汇票是有兑付期限的,在商票到期之后,持票人可以操作提示付款以督促承兑人兑付该商票。如无特殊情况的话,承兑人是会及时兑付,但是也有一些异常情况,比如说承兑人拒付到期商票。 那么,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怎么办?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付款人无力支付的,收款人可以和付款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收款人可以起诉付款人
在银行承兑汇票流通中,能见到的是背书中abcd连续背书的
在银行承兑汇票流通中,能见到的是背书中ABCD连续背书的,但出现了一种如A让与BC让与D,即缺了B让与C的环节,缺乏了B与C之间的背书,称之为断头背书。断头背书是背书不连续的现象,一般被认为只是影响持票人权利和债务人的完责问题。我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