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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5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仁居镇仁居村、井下村,征收土地面积为156491.53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平远县红四军纪念园建设项目用地。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拟按照《关于印发平远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及分配办法的通知》(平国土资字〔2017〕1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