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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文件要求,按照河北省环境厅及河北省环境厅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第一秕企业)的通知》(冀环科宣函[2022]1005号)等规定,我公司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 企业规模:公司注册资金550万元,不锈钢制品产能1200吨。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名称、数量、用途:固体氢氧化钠,年用量5吨,用于废气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