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护法
本文摘要:6日上午,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得知,商务部草拟的《无店铺经营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印发稿)》税民意。意见稿规定,无店铺经营者违背涉及规定、不正当竞争,情节严重者可追究责任刑事责任。 意见稿所称之为无店铺零售,指不通过店铺,由厂家或商家必要将商品交赠送给消费者的态
经常使用某个APP发现自己预订的酒店价格比“新手”贵,查询某个航线的机票几分钟前的机票价格是1500元,过几分钟再查这个价格就可能变成了1700元,换个手机及帐号,搜出来的价格就会完全不同。 这就是网友普遍反映的大数据杀熟,它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 9月15日消息,央视二套财经频道点名在线旅游平台的大数据杀熟现象,报道中提到在线旅游平台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
11月18日,集团钟祥置业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在钟祥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拉开帷幕。 钟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王晓东、钟祥置业班子成员、集团培训部副部长喻茵参加了开班仪式,钟祥置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胡琴主持仪式。首先,王局长致欢迎辞,表示中百集团在钟祥市投资建设大型购物中心,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丰富了市民生活,也解决了当地年轻人的就业问题,并示意劳动就业局将尽全力支持新员工入职培训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保障。 消费新媒网是一家消费媒体+法律服务的平台,执媒体利剑,行法律正义,倡导健康消费理念,让消费更放心。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通过各种媒体平台予以揭露、曝光,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并提供法律服务
近日,新兴街道民兴社区妇联开展“用法守护最美的她”妇女**法律讲座,撑起法治“保护伞”,为广大女性同胞送上**“宝典”。 讲座由吉林吉延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廷发主讲,赵廷发围绕《妇女权益保护法》里的妇女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等进行讲解,讲解过后“小课堂”摇身变成“法律咨询处”,赵廷发就大家的问题以图文的方式一一进行讲解。讲座精准回应辖区妇女的法律需求,引导广大妇女崇尚法治、依法**
2018年1月18日,苹果公司派员向上海市消保委当面提交了《致上海市消费者(Consumer)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答复》;1月19日,苹果公司又向上海市消保委提供了CEO库克对此事件的公开表态相关(related)网站内容。抵押贷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反映其电脑板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联系商家维修却被告知其所购型号已停止生产无法提供保修,遂向温岭市消保委寻求帮助。经多次沟通调解,商家积极联系厂家,终于在其他商家处找到全新的电脑板,商家收到后第一时间为王先生上门维修。 温岭市消保委表示,家电产品日新月异,厂家频繁推出新型号和新功能,甚至有些型号产品当年生产当年就停产,配件也随之停产,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售后问题,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经营者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7日讯(通讯员 周文正)为进一步增强群众鉴假**能力,提升群众自觉**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3月15日,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洪江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人流量集中的武陵城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提供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解读《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重点围绕食品、药品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打假防假、电信诈骗、网购安全等热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讲解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手段,普及了消费者**方式和渠道,并对群众热切关心的问题一一解答,引导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在日常消费中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增强防范各类失信风险的意识。同时,检察干警还走进商户,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对商品产品质量严格把控,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规定未来在执行中究竟会遇到多大阻力,这些阻力又将来自何处。 一种声音认为汽车三包在执行过程中肯定会遇到技术上的“鉴定难”,包括造成故障的责任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怎么来判定、谁来判定等等
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消费环境,助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诚信公平营商环境,3月15日,市科技局深入信阳豫茗茶企开展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张贴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和答疑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志愿者们结合茶企职工和茶农最关心的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列举了常见商品交易中存在的消费陷阱、欺诈行为等现象,详细说明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履行接受消费者监督、提供安全保障、明码标价、保证质量等义务,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合格,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此次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企业合法守信的经营理念和诚信观念,增强了企业信誉意识、服务意识,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