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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蓝色粮仓科技创新”、“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大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详见如下指南链接)。我校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关于共同推进京津冀基础研究的合作协议(2018-2020年)》要求,京津冀三地继续实施基础研究合作专项。 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将围绕“精准医学研究”受理专项项目,要求京津冀三地合作开展联合研究。项目由京津冀三地联合资助,资助数量20项左右,资助额度为60万元/项,由三地分别拨付2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3年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