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笔者认为,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应该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并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若履行了上述手续,购房者购房并支付房款是善意的,其对该房屋的优先权理应优先于抵押权人。若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或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那么这个转让行为无效,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那么购房者就不可能取得优先权。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法院与通淮公证处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为泉州市开展“公证与诉讼协同创新”试点后调解成功的首起案例。 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下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泉州市司法局和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协商,确定泉州市通淮公证处对接鲤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公证与诉讼协同创新”试点
小产权房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兴起的一个词,其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是因为商品房价和小产权房房价的差距逐步拉大,使得小产权房被人们熟知。严格说来小产权房是没有产权的,但是法律却没有规定小产权房不能买卖。 房屋转让合同是指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转让房屋基本情况、房产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据此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水灾、旱灾、暴风雪、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政府禁令等
配合承租人特定需求,由仲利国际购进选定设备后,再出租于承租人,承租人不需要先行支付全部货款,即可取得设备使用权,快速获得收益,租赁结束后重新获得设备所有权。 承租人将自有设备以公允价值出售给仲利国际,同时与仲利国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回该设备获得设备使用权。在售后回租中,资产的原所有者在保留对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将固定资产转化成为货币资本,以满足企业需求
大河网讯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通过网上庭审成功调解一起案件标的560余万元的大额合同纠纷案件,助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2022年8月江苏某建筑公司与漯河某商贸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江苏某建筑公司依约供货,但漯河某商贸公司未按时付款,故江苏某建筑公司起诉至源汇区法院,要求被告解除买卖合同、支付货款560余万元及利息
2018年6月28日,东莞市聚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东莞市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增加了预包装食品和酒类的经营范围。 变更名称和增加经营范围之后的聚源供应链公司,可以为合作伙伴提供更广泛的物流供应链服务。除了原有的国际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还增加了预包装食品和酒类产品的代理进出口业务
刘婕律师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现为广东卓建(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婕律师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公安派出所的实习经验。刘婕律师参与了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等多个非诉法律服务项目,其中包含标的额达3亿多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项目;同时协助主办律师为多家厦门国企有限公司、国内最核心的道路沥青材料供应企业、国家重点食品龙头企业下属公司、厦门某上市有限公司、厦门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大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著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提供专项执行法律服务,精准掌握民事强制执行法律体系,擅于采取各种执行手段破解上述执行难题,帮助债权人企业回收大量的应收账款,提供公司设立、经营的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及争议解决法律意见,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非诉法律服务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DHL之类的国际空运快递是如何运作的? 国际空运人的保护,从英国司法实践看,只有在托运人隐瞒危险品详情而造成货物损坏时,提单持有人才与托运人负连带责任,而与承运人无关。对其他与提单记载不符的交付,承运人仍需承担责任。 国际空运 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河南新野:高效执行获申请人抖音视频“点赞” “感谢新野法院,感谢新野法院万法官,感谢你们不辞劳苦把我的工程款追回来!”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赵某深受感动,特在抖音平台上发布感谢视频,网友们纷纷点赞:“万法官工作真的很负责!”“人民的好公仆!” 2021年7月22日,张某向赵某购买商砼材料并出具借条一份,总借款21万元整,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还清,后于2022年1月28日还款10万元,下欠11万元整。赵某多次索要货款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在期限内偿还赵某12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