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澳大利亚客户在我企业采购的6台电友款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今日成功出厂,据悉该客户是我门企业的老客户了,每年至少都会找大家采购一批机器,是对大家最大的信赖和支撑,也是大家凯华不断前进不断创新的动力。 机组采用的是康明斯柴油发动机动力,配备斯坦福发电机,分别是两台120KW的和四台60KW的,每台机组配备了澳标32A和15A的航空插座和漏电保护,能有效保证防护等级,还能兼顾用户的多用途用电习惯。我企业工程师对机组进行了全面的出厂前检测调试,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下图为机组出厂现场: 老版捕鱼达单机版创建于2003年,立足泰州,面向世界
据预计,2014年纯水设备零售量将达到558万台,同比增长55.0%,市场规模将达到136亿元,同比增幅预计达到70.0%. 我国相关设备保有量低,未来发展空间巨大。我国目前纯水设备市场普及率仅为3%左右,部分水污染严重的地区甚至不到1%.一级城市上海、北京、广州的普及率也只有15%.从其他国家的普及率上来看,纯水设备在中东地区达到90%,欧美日本等国家的普及率高达75%.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对于环境家电的需求快速升温,国内市场需求开始爆发。有数据显示,2012年纯水设备规模53亿,同比增长60.1%,2013年规模扩大至95亿,同比增速79.5%. 据预测,纯水设备在未来6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在45%,到2020年我国的纯水设备的规模将突破1000亿元,达到1280亿元
哈尔滨鑫圣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介 哈尔滨鑫圣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初,是黑龙江省现代化高科技股份制企业。总部设在南岗区清滨路副67号,经营场所2000余平方米,员工总人数200余人,均为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等)维修销售人员,同时拥有在IT领域: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体统的高专业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技术上和管理上的优势
2020年7月1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72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4号)。据通告,重庆市铜梁区有原桶装水厂标称生产的1批次金品·三化水(包装饮用水)样品,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20年3月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期)
一、施工方便快捷,减小施工周期,降低施工成本; 二、国标304不锈钢材质,无污染,无异味,,实现真环保,真健康; 三、耐高压,寿命长,柔性连接,可抵消建筑物自然沉降,特别适用也地震带地区; 四、耐高温、耐腐蚀、密封可靠寿命长,特别适用于太阳能和空气能的热水专用管道及小区天然气输送管道; 五、采用薄壁不锈钢材质,实行国家标准生产,突破传统产品束缚,致力降低使用成本; 六、洁净、卫生、安全、可靠,达到国家直饮水输送管道卫生标准; 七、使用面广泛,适用于酒店、医院、学校、商厦、场馆、住宅小区、公共事业单位的冷热水输送管道及小区天然气输送管道; 八、源自德国的成熟工艺,40余年的使用历史,已被发达国家及地区广泛应用。
中美合资东风康明斯、重庆康明斯发动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油耗低、功率高、工作可靠,配件供应及维修方便。采用电子调速器,具有冷却水温过高、机油压力低及超速报警并自动停车等保护功能。 1.发电机组的设计、生产和测试完全符合GB/T2820-97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食品中阿斯巴甜的测定(GB/T 22254-2008) 本文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名优酒研究中心真诚推荐。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近期,市质监局对该类电线电缆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查(均为消费者家庭装饰装修常用型号规格,导体截面为2.5平方毫米),共采集样品50批次,采样领域涵盖生产企业、流通市场和网络平台,基本覆盖了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品牌。经检验,50批次样品中,合格40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80%,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导体电阻、护套平均厚度、绝缘和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 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根据用电负荷和实际用途来选择合适的电线电缆产品
转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毛坯楼板隔音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设计单位、审图机构、施工单位: 为更好地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对于毛坯交楼的住宅或公建,毛坯楼板应采用相应的隔音构造,隔音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音设计规范》GB50118及《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中的低限要求。《清远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第8.1.2条“推荐措施”中的“4.毛坯楼板隔音”:“对毛坯交楼的住宅或公建,可在构造说明表中标注二次装修采用相应隔音构造,本条即可按照满足进行评价”即日起失效。
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7号)的规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自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办理受理条件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2)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九条、第十三条要求,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及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生产、仓储场地和环境。企业生产对环境和设备等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3)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一条要求,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技术的规定质量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生产负责人; (4)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四至二十七条要求,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5)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二至六十六条要求,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6)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八至三十八要求,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7)企业应当保存与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