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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兵团阳光挂网和新冠病毒诊疗药耗紧急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已针对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31日申报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完成了相关企业信息、申报承诺书及产品价格信息的核对工作,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 3月12日。 (一)相关企业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在“阳光挂网管理”—“阳光挂网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 (二)公示内容包括产品基础信息、报价信息和审核不通过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