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老
问:个人取得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
问:个人取得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为9个月在此期间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proposed compensation
携手《京华时报》
Proposed compensation 携手《京华时报》参与“发现爱”公益活动----走进打工子弟“七彩学校” 6月17日,清晨。 我与歌手1983组合,央视主持人宏亮,演员武潇,演员韦子蔚,演员肖阳,歌手卜佳欣,造型师陈琦等圈内好友携手 《京华时报》共同参加“发现爱-公益行”活动,与专业理发师们一起走进北京打工子弟小学“通州七彩学校”,为孩子们义务理发。 早晨8点出发,9时到达通州七彩学校【打工子弟小学】 8名爱心司机,义务提供 8辆爱车,运送 18名爱心理发师和 18名助理(爱心志愿者),我们一共为 129位小朋友修剪了头发,这是多么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