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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泰州市通江油品装卸有限公司委托国环正源(江苏)生态有限公司承担码头运输物料品种调增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泰州市通江油品装卸有限公司拟在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市通江油品装卸有限公司港区内,实施码头运输物料品种调增项目,对码头运输物料品种调增为:石油原油、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石脑油、柴油、工业白油、变压器油、导热油、航煤、粗白油。码头岸线不增加,设计吞吐量不变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泰州市润东物流有限公司建设润东物流码头(泰东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监测调查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2017年1月6日,由泰州市环境科学学会主办、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承办的泰州市首期企业环境管理培训班在姜堰成功开班。各乡镇环保助理及百余家企业环保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此次培训解读了新排污许可制度及典型行业技术规范、企业自主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及规范要求和典型案例以及新形势下工业园区和企业环保管家服务实践的案例等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泰州市江苏彭晟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塑料管件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江苏彭晟塑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泰州市兴化市大邹镇工业集中区5号内新建塑料管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预购买10000平方米厂房,利用废塑料生产塑料管件,购置切碎机、粉碎机、造粒机、拉管机,污水处理及废气处理设备,变压器等设备254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