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科技主管单位,总政治部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62号)部署,科技部将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选科普作品应是2013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26日晚,国家公务员局发布2020年国考报名最终数据。数据显示,本次国考共有143.7万人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60: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10月31日起进行确认缴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为2019年11月24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航天科工二院院长宋晓明。 近年来,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产业化的落地,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为代表的产业已成为国家经济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发展的关键。 “面对国家战略需求,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紧抓信创产业重大发展机遇显得尤为重要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部分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 (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三)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四)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进入调剂职位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二)2020年1月9日8:00至1月11日18:00期间,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专题网站”,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4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对企业扶贫捐赠所适用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其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三个要点: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机关今年1月调整组建之后,原任总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的张常银少将已担任新组建的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局长。ag真人杀猪, 澎湃新闻从央视农业军事频道(CCTV7)2016年1月24日晚间播出的2015年《防务精英》之《精兵的节日》大型晚会上获悉了张常银少将履新的消息。 官方公开新闻报道显示,张常银之前长期在原总政治部工作,曾任总政宣传部教育局局长等职,并于2013年升任总政宣传部副部长,少将军衔
国考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向全国举行。省考是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在本省范围内举行。 一、组织单位不同省考与国考的根本区别是由考试组织部门、招录单位和地域范围决定的
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公告以及职位表已发布,本次有1892个职位公开调剂,需调剂人数为6720人。调剂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8:00至3月18日18:00,报考者凭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报职位并提交调剂申请。 除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参加调剂的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拟调剂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公职人员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配置标准,千万别超标!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早已执行新的标准。中央对单位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数量、价格、.低使用年限和性能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标准更严更细! .新的中央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新标准,地方也要参照执行。采购或者配置办公设备可要注意了,千万别超标
2001年10月,公安县医药管理局和公安县药品检验所组建为公安县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5月,更名为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监督实施国家和省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行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本行政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督管理本行政区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经营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负责本行政区药品检验的有关业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资格进行审查;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审查工作;利用监管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药产业政策;组织指导本辖区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