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
经常遭受家庭暴力却为何无法离婚? 最近,本律师接受了一位婚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却两次起诉均无法离婚的张女士(化名)的委托,为其准备第三次起诉离婚。 刚接触该案时,本律师就有个疑问:为什么张女士起诉了两次都无法离婚呢?原来,张女士与男方马先生(化名)于2003年登记结婚。结婚之初生活还算幸福,但在一次因家庭琐事产生的矛盾中,男方突然动手打了自己
自诉案件经过开庭审理,除了调解、自行和解、撤诉、按撤诉处理、终止审理等结案方式外,其他结案方式主要有三种。 经过庭前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应当开庭审判。这表明庭前审查应当进行必要的实体审查,但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这一结论而言,它不具有实体的终结性,而只有程序意义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证据不充分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中国法院新闻讯(徐斌)近期,集安市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以司法所、村委会为依托,在台上镇、花甸镇、财源镇、头道镇设立“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被誉为“大山里的法庭”。 今年5月,清河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农民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庭干警利用“吉林移动微法院”进行送达、调查,仔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查明拖欠欠款的原因,当场利用网络开庭审理。经法官调解,被告通过网络给付欠款,原告当场撤诉,化解了双方的心结,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