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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z2016�{23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细则》(铜人社发〔2020〕108号)文件要求,经请示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须是本区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三)男满五十周岁、女满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五)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六)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七)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八)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九)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