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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行政审批局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省住建领域启用新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3年1月1日起,具备基本条件并按规定考核合格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 2.持有有效旧版电子证照的特种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