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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IDC评述网10月18日报道:近日,国际统计机构Alexa公布了10月份最新一周的国内域名主机类网站排名情况,在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一周时间内, 用户覆盖数排名TOP20的域名主机类网站中有13个网站的排名发生了变化,中国万网则一支独大,稳居榜首。下面,中国IDC评述网和大家继续关注用户覆盖数排名TOP20的域名主机类网站的最新动态。 图:国内域名主机类网站一周排名(2011-10-10至2011-10-16) 上图显示,在本周排名发生变化的13个域名主机类网站中有9个都是用户覆盖数排名TOP10的网站,换而言之,除中国万网外,其他9个排名TOP10的域名主机类网站的排名都发生了变化
万网代理 2010年5月11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召开海淀区重点网站工作会议暨网络信息安全保卫责任书签订仪式,授予万网等10家网站“信息网络安全先进单位”称号。这是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首次对海淀区内网络信息安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重点网站进行表彰。同时,海淀分局还与到会的几十家网站签订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网络信息安全保卫责任书》
与阿里邮箱通信出现身份认证失败错误怎么回事? 阿里企业邮箱与指定外部邮箱通信时,如收信或者发送邮件失败,退信内容提示包含有如下信息: 此情况有可能通信一方的域名有使用阿里云邮箱系统的邮箱,但使用需要已更换为其他服务商的邮箱,致使目前仍旧保留有阿里云系统中的邮箱记录,此时再与阿里云的任意邮箱账号通信时,会出现上述同域身份认证失败情况,致使邮件传输不成功。 请与对方邮箱所有者核实是否此前有使用阿里巴巴提供的邮箱,包含阿里云企业邮箱,即万网企业邮箱,以及阿里巴巴国际站的外贸邮,如有,请参考下述方法分别从阿里巴巴的邮箱系统解绑。
企业邮局是指以您的域名作为后缀的电子邮件地址。通常一个企业经常有多个员工要使用电子邮件,企业电子邮局可以让邮局管理员任意开设不同名字的邮箱,并根据不同的需求设定邮箱的空间,而且可以随时关闭或者删除这些邮箱。通常一个企业有多个员工要使用电子邮件,集团邮局系统可以让您企业的邮局管理员任意开设不同名字的邮箱,并根据不同的需求设定邮箱的空间、邮箱的类别和所属的群体,而且可以随时关闭或者删除这些邮箱
有知情人士向人民网记者透漏,巨人网络将于4月20日在上海开启《万王之王3》公测发布会。发布会上将公布范冰冰代言一事以及《万王之王3》的公测时间。 4月16日早间消息,巨人网络将于4月20日在上海斯格威铂尔曼大酒店开启《万王之王3》公测发布会
今天,疑似Godaddy的又一组域名解析服务器(DNS)被封了,而这次被封带来严重的问题是,Godaddy自身的域名都已经无法解析了,使得中国用户无法访问。 经过测试,Godaddy的主站目前从中国地区解析很不稳定,使用ping命令测试,会发现经常出现无法解析域名的IP地址的情况出现。 从去年7月份开始,中国的一些电信运营商就开始屏蔽部分Godaddy的DNS服务,导致大量使用Godaddy的DNS的网站无法从中国访问,这种直接屏蔽NS(域名解析)服务的手法,影响非常恶劣,为了”惩罚”某一两个所谓的”有害信息”,直接导致成千上万的无辜网站无法访问,可谓”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极端手段
今天进入万网,发现出了X5型虚拟主机,我勒个去,才188元,500M,15G流量,而且是BGP多线,这价格,目前真多比任何国内知名主机商的低啊。而且感觉万网的流量很公平,不想美橙互联的流量,老子在美橙互联购买了15G的流量,半个月就用完了,和客服反映没有用。所以被逼购买了国外的主机,结果我在厦门的备案号都丢了,火大得 尊敬的用户 ,您的ICP备案申请已通过审核,备案/许可证编号为:黔ICP备14001344号,备案密码为:******,审核通过日期:2014-05-04 16:04:21
去年年底,工信部正式发放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包括话机世界在内的11家企业获得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预示着民营资本正式进入电信领域,同时,各家虚拟运营商企业业务形态与所处行业的不同特性也预示着未来将形成各自不同的发展轨迹,虚拟运营商究竟何去何从,成为用户和业界关注的焦点。 截止2014年5月,先后两批共有19家企业正式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运营试点资格,即国内共有19家虚拟运营商。这些企业,根据自身所具备的优势资源,具体可分成以下六类: 1.拥有“品牌、零售渠道、电商平台”资源,以苏宁云商、国美电器为代表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说域名就是一个网站的网址, 因为提问的人其实更多是想知道怎么访 问这个网站获取内容。而网站的构成就是域名空间(服务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域名和 网址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那么,域名和网址到底有没有区别呢? 域名(英文名字叫做 domain name),也叫做网域,实际上就是一串在因特网计算机上 的名字字符,而且是具有唯一性的,当传输数据时用做定位标识
近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严厉打击网上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 公告规定,只有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单位,方可在互联网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生产、经营企业在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前,应当向网站主办者、网站接入服务商提交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在网站上公布销售单位名称及其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