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7月16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专题研讨会在T518会议室召开,聚焦学院发展,推动马院建设。校党委书记李明阳,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鲁先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办、教务处、财务处、人力资源部、学生处、科研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马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协助杨华云同志负责党的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和文联工作;负责安全稳定、卫生及疾病防控、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科协、计划生育、扶贫和老干部工作;统筹协调各委员会工作。分管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工会、老干部处、妇委会、团委和校友会。联系民主党派、经济系和建筑工程系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 许雪峰,党委副书记、校长。负责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室、招生就业处、信息技术中心
负责办公室、教学、校企合作、教学质量管理、财务、科研、资产管理、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技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室)。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负责人事、外事、国际教育、校友、招生就业、后勤、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9月15日,2022年校级微课教学比赛获奖结果与入围省赛作品结果公布。财务处王娟、左云云、陈丽红三位老师报送《青山一道同云雨,共同富裕话转移——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作品获校一等奖。 财务处一直以来鼓励教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改革,近年来,以“教育部内部控制课程”体系建设为孵化器,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教学平台进行科研建设,提升我校财务人员科研水平,提高财务课程教学质量,本次获奖作品正是我校财务人员的成果体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增加2022年高等教育类(本科)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数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数由18项增至24项,新增6项推荐指标。按照2月19日组织的专家评审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推荐以下6项教学成果(见表1)参评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
枣庄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简报(第42期) --管理机构站点--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党委(校长)办公室(政策法制处、巡察办) 组织部(党校) 统战部 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审计处 离退休工作处 工会 妇委会 团委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计划财务处 招标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服务处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国际交流处 保卫处 招生就业处 合作发展处 就业信息网 --教学教辅机构站点-- 文学院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光电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食品科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 体育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传媒学院 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枣庄电大] 大学英语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鲁班应用技术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乡村振兴学院 图书馆 档案馆 实验管理中心 网络中心 学报编辑部 健康工程技术研究院 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
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我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并制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工作方案》。4月26日下午2:00,我校召集工作小组成员召开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组长夏文斌校长、副组长张新民副校长以及党校办周波主任、宣传部张小锋部长、教务处蒋先玲处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处王海涛处长、梅涛副处长、后勤与基建处李常州处长、保卫处刘洁处长、纪检监察处副处级纪检员彭建华老师、财务处姚丹丹副处长及我校硕士生招生学院负责同志、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工作职责: 分管财务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法规和国际经贸关系处、西亚非洲处、美洲大洋洲处。 李心球,男,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 2000.11--2001.05 省外经贸厅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厅党组秘【book】 2004.05--2010.06 省商务厅办公室主任(其【between】,2005.10-2006.04参加省委组织部中青年领导干部出国培训班,在美国圣和塞加州大学 学习工商和行政治理半年) 2010.06--2013.08 省商务厅财务处处长(其【between】,2010.09-2011.01参加省委组织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08--2014.07 省商务厅【vice】巡视员(兼财务处处长)
全体师生员工: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畅通监督渠道,根据《四川工商学院纪检监察暂行办法》及学校纪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支部所辖各部门师生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 (二)本支部所辖各部门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支部所辖各部门领导干部及教工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作为、乱作为等导致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失职渎职行为; (四)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支部所辖部门为:学校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现代教育中心、继续教育中心等10个单位成都校区工作人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