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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16]21号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财资[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废物资处置实际情况,拟对求是学院、研究生院、宣传部、地环学院等13个部门报废的物资进行挂网公告。 一、资产基本信息: 本批报废物资1138台/件,账面原值4389256.38元,详见附件。 二、资产现状:使用时间长、已损坏、不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