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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根据长春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我院决定自2022年5月25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接待场所。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倡导优先通过吉林电子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申诉**平台或邮寄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二、确有必要来院办理的,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可至我院诉讼服务和**接待场所办理相关事务;根据法院通知要求,可参加线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