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036
一、为什么要废止《肇庆市复垦农用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肇庆市复垦农用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自2013年1月11日起实施,对规范全市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为各有关地类复垦为农用地验收程序、土地复垦质量标准、验收材料要求、验收内容和步骤提供工作遵循。但该文件与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修正的《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土地复垦验收相关规定内容不相符、不一致;所遵循的《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74号)已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19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粤府〔2018〕87号)宣布失效、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所遵循的1995年颁布的《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亦已废止,现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执行。《肇庆市复垦农用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已不适用于我市现行土地复垦项目有关验收工作的实际管理,因此有必要废止该文件
一、为什么要废止《肇庆市复垦农用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肇庆市复垦农用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自2013年1月11日起实施,对规范全市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为各有关地类复垦为农用地验收程序、土地复垦质量标准、验收材料要求、验收内容和步骤提供工作遵循。但该文件与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修正的《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土地复垦验收相关规定内容不相符、不一致;所遵循的《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74号)已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19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粤府〔2018〕87号)宣布失效、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所遵循的1995年颁布的《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亦已废止,现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执行。《肇庆市复垦农用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已不适用于我市现行土地复垦项目有关验收工作的实际管理,因此有必要废止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