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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根据政府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近期无法召开产销会。为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促进产销衔接,进一步做好二〇二〇年产销工作,依据《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自律公约》经研究决定,网上收集供货企业资料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7月31日之前到期的企业,需提供属地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说明; 3、所在地省级质检机构2019年度以后(含2019年)的监督检验报告,其中,烟花类需提供三种型号以上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产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商会的推荐函原件(其中,应明确“上年度企业年产值、近二年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5、辽宁省烟花爆竹供货企业申请表(附件一); 6、2019年抽检不合格企业需提供整改措施及整改报告; 1、三类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辽宁市场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0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
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将全面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按照2017年3月10日印发的《国土资源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系统各类国土资源空间数据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7月1日后涉及空间坐标的报部审查和备案项目,全部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不再接受非2000系上报的项目报件。 为此,部信息中心已将全部存量数据转换为2000坐标系,并做好了全面接收2000坐标系数据的准备工作,原国土资源部相关信息系统将于2018年6月29日17点至2018年7月2日8点进行全面切换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及学院分配的名额,经过学院评审小组评选,确定了2021年学业奖学金名单,现予以公示。 19级77人,参评71人,其中全日制一等10人,二等15人,三等25人;非全日制一等4人,二等7人,三等10人。 20级150人,参评133人,其中全日制一等27人,二等41人,三等61人;非全日制一等1人,二等2人,三等1人
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即烟大海底隧道)近期再次成为社会焦点。据了解,隧道建设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审批,如果通过国务院批准,预计在3年后动工。此次递交国务院的方案中,“深埋的全隧道”方案被最终敲定在纸面上
中新网西宁8月23日电 (记者 胡贵龙)记者从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获悉,受强降雨天气影响,22日23时许,京藏高速平西段K1804十280米(半幅)挡墙大面积垮塌,致路面被埋,该路段被迫封路6小时。 中新网记者于23日2时35分抵达塌方现场看到,垮塌的挡墙约有十米高,事发高速路段右幅路面已完全被泥土石块埋没。路政、高速交警、养护部门冒雨在现场按分工作业
为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16年继续开展“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现将《关于开展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5号)(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4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将通知转发至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相关项目
根据国家“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公司各部门安排工作,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现就2014年“中秋节”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放假时间:2014年9月6日~2014年9月8日,共3天。 2.节日期间项目营运管理中心各项目部、养护点、环保设备厂、各苗木基地实行综合工作时间制度,若在节假日期间各项目部或养护点出现需要解决的问题,请直接向项目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3.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本部门工作
自2013年起,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中西部地区50%、东部地区40%。其他险种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财金〔201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请各省(区、市)财政厅(局)结合上述政策和当地实际,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研究上报2013年度农业保险工作方案、2012年度农业保险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统计表(含地方特色险种)
(一)申请人做好相应筹备工作后,向属地县(市、区)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指定受理的部门)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并提交以下材料: 4、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接入协议及其提供的IP地址; 6、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 (二)以上材料齐全后,申请人向属地县(市、区)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指定受理的部门)领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登记表》,并根据筹建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一式两份)。 (一)县(市、区)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指定受理的部门)和消防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初审,市、州公安局公 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复审,审核工作应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安全审核整改建议书》,审核日期从重新申报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