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
为建立健全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天气程度和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松岭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松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36号)、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署办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乳山市日前采购了土壤养分速测仪、土壤墒情速测仪、农药残留速测仪等196台仪器。9日至11日,这些仪器已陆续发放到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可以带上土壤或农产品样本,到各镇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免费测定。 7月11日,市农业局有关技术人员带着土壤养分速测仪,来到乳山寨镇仇家兴村于俊复的夏玉米地里,为他的玉米地免费进行了土壤养分的测定
12月1日,新会区纪委监委举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孙叶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书写新会纪检监察工作新篇章
各镇人民政府,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陕西新型工业重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企业在蒲进行股权交易并投资新建产业类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域内外所有企业在蒲城县进行股权交易,且转让方或受让方在蒲城县注册独立法人公司。 (二)企业在蒲城进行股权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务有关事宜均在国家税务总局蒲城县税务局完成。 (三)企业完成股权交易后在蒲城投资新建产业类项目,注册独立法人企业,且与其关联企业交易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投资额度不低于股权交易额的7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查明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清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负责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事项,指导有关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麦积区融媒体中心讯 8月3日,麦积区召开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座谈会暨在宗教界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启动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马秀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委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宣读了《天水市麦积区宗教界深入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的方案》
本月对乐得鲜、强惠、丰宜美等蔬菜生产基地和种植散户的蔬菜进行抽检,其中快速检测(定性)共抽检样品100批次,合格数100批次。定量检测样品30批次,合格数30批次。主要有普通白菜、芹菜、葫芦瓜、芥蓝、叶用莴苣、蒜苗、油菜、结球甘蓝、番茄、茄子等品种
宜宾南溪区:强力维护社会稳定 平安护航全国“两会” 法治讯(韩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国“两会”期间**稳定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两会”期间**稳定相关工作,宜宾市南溪区筑牢思想防线,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全力护航全国“两会”期间全区政治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有序。 强部署,明确主体责任。做好当前**稳定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全国“两会”期间**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两会”期间**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全区**稳定工作推进会,细化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指挥、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人、任务到网格”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各镇各部门权责清单经梳理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规范后的权责清单转发你们,请及时予以公布。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涉及辖区4个乡镇、区直30个部门的10类行政权力,共计1219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8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明确市级及市以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2008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冀财采[2007]20号),我们制定了《秦皇岛市2008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经市政府同意,并报请省财政厅审定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级及市以下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按部门预算要求,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