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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为配合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嘉防办〔2020〕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36号文件的要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民、部分复工单位员工的用餐需求,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指导下,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为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带头履行社会责任,拟在疫情防控有序复工期间,组织部分有复工需求的品牌餐饮饭店企业,向我市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集体供餐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本级(含:南湖区、秀洲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餐饮饭店品牌企业。 2.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为B级以上。 3.已取得属地管理部门的疫情期间复工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