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
兰州新区科技创新城成立于2014年,是经省政府国资委批准设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位于中川园区纬三路,西毗亚太工业总部基地,东临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现已建成66000平方米的科技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主要任务是打造集科研、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先进技术转移、科技产业培育和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创业高地,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兰州新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基地建设。所属企业甘肃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推行用能权(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甘肃省有关要求设立的省内首家环境权益类交易平台,也是目前唯一一家省级环境权益交易机构,是集环境权益交易、绿色投融资、节能环保、低碳研究、认证认可和能力建设为一体的专业化、综合***平台
《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支持五个新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4年《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福建省污染物排放的源头管控,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发挥了法治保障作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落地,深化云南省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 日前,浙江发布《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据新华社电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 《指导意见》提出,为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要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 《指导意见》针对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
昨天,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获悉,《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交易目录》)已于日前印发,标志着全国首个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施,这将助力形成有利于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良好环境。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基本形成,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对其他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发挥。 “此次制定示范区《交易目录》可以发挥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充分展现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22选5 市嘉善县的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各扬所长,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成果在示范区率先落地见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经济转轨时期环境立法应作相应的调整。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应坚持"持续发展战略"从深层次上协调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正视旧体制下环境立法存在的缺陷尽快实现环境立法由主体立法向行为立法等方面的转变
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成立于2010年6月23日,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旗下集各类环境与资源要素为一体的市场化专业平台。 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在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金融局和省国资委等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公益”原则,高标准建设交易平台,全面构建市场化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市场机制下的环境与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目前已建和在建的有广东省水权交易平台、广东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广东省碳市场综合服务平台、广东省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广东省固废(危废)交易平台、广东省用能权交易平台、广东省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和广东环境·资源金融服务中心等,“七平台一中心”主体格局基本建成,已初步形成“环境与资源要素配置+科技+绿色金融”的市场化全过程服务生态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协助局长负责生态环境规划、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总量减排与排污权交易、气候变化应对、生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分管综合规划与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 杨中,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浙江湖州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4月入党,中央党校本科学历。历任嘉兴市审计事务所办事员,嘉兴市审计局一科、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处科员,嘉兴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处科员,嘉兴市政府办公室旅游流通处副主任科员、副处长,嘉兴市政府办公室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处长,嘉兴市政府办公室社会生态处处长,嘉兴市政府办公室农业处处长,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挂职任党工委副书记,2019年4月任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
2021年,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坚持服务先行,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中心服务宗旨,积极围绕市场主体开展各项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交易便利度,努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水平,助力地方经济发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年累计完成交易事项733宗,交易额97.09亿元。近日,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第八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年会组委会授予“2021年度全国创新创优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以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