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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22-12-26 发布单位:农经课 一、依据行
公布日期:2022-12-26 发布单位:农经课 一、依据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粮署111年12月21日农粮产字第1111091082号函办理。 二、鉴于曾文-乌山头水库蓄水量无法满足嘉南地区明(112)年第1期作灌溉用水需求,为避免灌溉至稻作生育中后期,无法继续供灌,导致作物无法收成之风险,经济部与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下称农委会)于本(111)年12月12日会衔公告(如附件)针对嘉南地区曾文-乌山头水库灌区内农民于明年第1期作办理全面节水停灌补偿,并对受影响之育苗、代耕、稻谷烘干及良质米集团产区等稻作相关产业业者,提供救助措施,期将农民及相关产业受水资源不足影响降至最低。 三、查前揭公告事项附件第3点已载明,公告实施地区,不得要求供水灌溉,亦不得申办缴交公粮及“绿色环境给付计划(下称本计划)”112年度第1次耕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