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近日,财政厅牵头会同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川财规〔2022〕6号)明确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顶格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2019年根据国家授权,我省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减征“六税两费”。今年国家延续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并将政策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税金通常包括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以及发生的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税金可以分很多种。其中与我们最密切相关的税金就是居民税和所得税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 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属于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属于服务业的税率为5%
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 – 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可帮助那些在报税时收入不超过59187 美元的工作者。纳税人可以使用gov 上的低收入家庭福利优惠助手工具来查看他们的资格。 子女税优惠 – 纳税人如果有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下子女且满足其它要求,则可申领子女税优惠
增值税即征即退,附加税费是否同时退还? 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是什么?教育费附加率是多少?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是什么?教育费附加率是多少?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的计费依据和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综〔2010〕162号)第三条规定,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为什么应交税费月末有借方余额要结转吗? 答:应交税费月末有借方余额表示企业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也就是多余的进项税额可留着次月进行抵扣不需要结转.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纳税人经营活动中缴纳的税费在会计核算上有两种形式:一是无论纳税人适用什么会计政策或事项产生的税费,会计核算都固定不变,比如,消费税;二是缴纳的税费应根据纳税人适用的会计政策或是具体的交易事项确定税费会计核算方式。本文主要就第二种形式下的会计核算概述如下。 (一)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自2006年修订新会计准则到现在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清楚新旧准则中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下面对新旧准则中增值税的相关处理进行对比分析,以帮助理解新准则下的增值税处理。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离婚涉及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偿还,子女监护权和抚养费等。如果谈判失败,法院将作出判决,那么民法典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费一般如何判断?西宁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