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书
龙绍荣律师于 1978 年任职于孖士打律师行物业转易从业员而
龙绍荣律师于 1978 年任职于孖士打律师行物业转易从业员而开展法律仕途。其后,龙律师于 1982 年注册为香港高等法院的律师,并于孖士打律师行从事一般物业买卖和银团贷款法律事务,直至1985 年前往加拿大。在1992年回港后,龙律师加入廖何陈律师事务所,并参与马湾发展项目,及后转战新界土地发展及相关事宜,例如土地用途重新规划、土地逆权侵占或小型房屋项目
本行专责人身伤亡诉讼的团队拥有丰富经验
本行专责人身伤亡诉讼的团队拥有丰富经验,多年来代表原告人客户及被告人客户处理广泛、多样的索偿案件: – 本行提供全面的专业服务予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程序、相关的刑事检控、死因研讯,及就有关的雇佣关系及员工福利提供建议。 本行专责人身伤亡诉讼的团队深谙原告人客户及被告人客户的不同需要,从而为客户提供度身订造的策略,致力为客户构思**解决方案。 在签署本行的聘请书之前,任何以电邮或书信方式与本行各位律师的沟通均不能构成“律师与当事人关系”
本文摘要:科蓝软件就网文公布回应公告李文星科蓝软件30066
本文摘要:科蓝软件就网文公布回应公告)李文星科蓝软件(300663)8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近日,网络上有为题《打工少年李文星之杀》的文章,文中有牵涉到公司报导,针对媒体报道,经公司核查,现回应如下:1、文中提及的在“BOSS直聘”上给受害者学生李文星发入职聘请书的聘用方“北京科蓝”系由他人蓄意假冒。2、公司没“人事部薛婷婷”和“人事行政部王文鹏”两名员工。3、公司的人员聘用仍然严苛按照公司涉及制度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