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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察组从2023年3月8日起对深圳报业集团党组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深圳报业集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由深圳报业集团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海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监理”),附属于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机电安装、通信等工程建设监理业务,以及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服务业务,拥有住建部颁发的国家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自成立以来,中海监理先后承接600多项各类工程监理和工程咨询项目,其中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等三十多项,荣获省级优质工程奖四十多项,荣获市级优质工程奖一百多项;先后荣获全国、广东省、深圳市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并获评为“深圳市知名品牌”,为监理行业中的名牌企业
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深圳市两级法院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第一批) 根据《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公告》,现对深圳市两级法院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第一批,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邮编:518035,监督电话:0755-83535846,传真:0755-83535994,邮箱:szfyzzb@szcourt.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我院于2020年5月11日受理的(2020)粤03刑更525-709号唐绍忠等185人的减刑、假释案件,已经审理完毕185宗,现将该185宗案件的裁决依据和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0年6月11日起2020年6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一)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二)将书面意见在公示期届满前邮寄到本院(地址:深圳市彩田北路6003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邮编:518035)
依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等规定,为规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品牌双提升项目资助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实现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品(服务)质量与品牌“双提升”政策目标,助力深圳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建设,我局起草制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品牌双提升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品牌双提升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4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063室收联系电话:88102069(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我院于2020年5月11日受理的(2020)粤03刑更525-709号唐绍忠等185人的减刑、假释案件,已经审理完毕185宗,现将该185宗案件的裁决依据和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0年6月11日起2020年6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一)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二)将书面意见在公示期届满前邮寄到本院(地址:深圳市彩田北路6003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邮编:518035)
我院于2020年5月11日受理的(2020)粤03刑更525-709号唐绍忠等185人的减刑、假释案件,已经审理完毕185宗,现将该185宗案件的裁决依据和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0年6月11日起2020年6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一)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二)将书面意见在公示期届满前邮寄到本院(地址:深圳市彩田北路6003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邮编:518035)
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深圳市两级法院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第一批) 根据《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公告》,现对深圳市两级法院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第一批,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邮编:518035,监督电话:0755-83535846,传真:0755-83535994,邮箱:szfyzzb@szcourt.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从2023 年3 月7 日起对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由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多途径扩充学前教育学位资源,规范我市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我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设置标准》),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使《设置标准》更加适应深圳的城市发展需要,现就《设置标准》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7月15日前: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102室,邮政编码:518035,收件单位: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请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在封面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D座2901室 邮编:1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