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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处领导做好对校卫队员的招聘、政审、录用、考勤、考核和
1、协助处领导做好对校卫队员的招聘、政审、录用、考勤、考核和教育工作。 2、负责门卫检查、登记、校园巡逻、技术监控、楼群治安管理等工作; 3、110警务室值班、备勤工作; 4、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5、做好火险、火灾的扑救等消防工作; 6、收集各类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7、学院各重点、要害部位的执勤工作; 8、协助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犯罪嫌疑人的看管工作; 9、治安、灾害事故的排除、抢险工作; 联系地址: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 电话:86891337 传真:8689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