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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申报二类医疗器械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获得美国 FDA 注册许可证、欧洲CE认证按照类别分别给予20万元人民币和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参加境外生命健康展会对展位费给予60%资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鼓励医药新产品研发上市
鼓励医药新产品研发上市。对由新区企业自行研发、先行投入并明确在新区转移转化的中药和天然药物1-6类、化学药品1-4类、生物制品1-9类、兽药1-3类按产品分类、分阶段予以补助。对完成临床前研究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药物临床试验(IND)批准的产品予以补助其中: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1-2类、生物制品、兽药1-3类每项补助40万元;化学药品3-4类每项补助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