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切实解决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对方信息立案难和执行时查人找物难的问题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经与市公安局沟通协商就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询诉讼当事人身份信息达成共识并联合印发《关于户籍人员人口信息快速查询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规定因诉讼执行工作需要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审判人员可向鄂尔多斯市各旗区公安(分)局和可办理人口信息查询业务的派出所查询户籍人员人口信息。公安机关为两级法院司法查询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查询、优先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唱新版的通知》要求,历时两周时间,全体司法警察在专业教师的细心指导下,刻苦练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之歌》。 “警徽在心间,银星闪闪亮,挺起胸膛,誓言铿锵,一颗初心不忘,公平正义担肩上,法警铁军,热血铸就金盾荣光……” 人民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社会公正的引导者。在法院里,有这样一群人,正用青春和热血,维护着法律的天平,守卫着法院的安全
为了切实让老干部们感受到近年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的发展变化,近日,绥棱林区基层法院邀请林区离退休老干部们参加第十次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入了解法治文化建设及审执工作新动态,切身感受林区基层法院新面貌、新发展,积极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 在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少波及班子成员的陪同下,老干部们先后参观了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健身室、执行指挥中心、图书室、荣誉室等处,直观真实地感受了司法改革和法院信息化建设、数字化法院建设给林区法院带来的新气象、新风貌。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马少波对近年来法院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以及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介绍,并征求了老干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日前,笔者从襄州区法院获悉,该院向襄州区委、区人大以及区委政法委全面总结汇报了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各项成果得到了襄州区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2020年以来,襄州区法院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审执工作带来的新挑战,认真贯彻落实襄州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坚定打好疫后重振的矛盾纠纷化解战、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审判质效呈现持续向好态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0年以来,襄州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209件,审执结5011件,法官人均受案155件,人均结案96件,结案率61.04%
为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开发利用行业优质实践教学资源,促进产学研结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在前期交流协商的基础上,法学院党委书记陈从志、院长张道许、院长助理南海燕、青年教师陈辉等,于7月8日到兰考县人民法院考察调研,就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共建科研机构等事宜充分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兰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童,副院长曲肇林,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陈映映等热情接待并进行座谈交流。 张童代表兰考县人民法院对法学院一行表示欢迎,并从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繁简分流“立审执一体化”机制、诉源治理等方面对兰考县法院如何紧扣***法治思想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表示愿意与法学院共建***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并对将***法治思想贯彻到基层法院司法改革与工作创新全过程充满期许和信心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方向开展,大庆高新区法院坚持稳、狠、准、快的打法,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严惩黑恶,判处多名被告人高达十九年有期徒刑。在严打黑恶势力过程中,还深入贯彻边扫黑除恶边“打伞”的原则,重点突出深挖根治、除“伞”断根,并以高压态势穷尽各种执行手段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绝不让其出现起死回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危害一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撑
8月6日,肇州法院举行第47次公众开放日活动暨非法**案件公开宣判,肇州县政法系统、**系统及县直各部门代表50余人参与活动。 被告人王某某、吕某某、苏某某、陈某某四人于2016―2019年期间长期以缠闹等形式无理**、敲诈当地政府,扰乱正常办公秩序。肇州法院经过庭审、合议依法作出判决,对王某某、吕某某、苏某某、陈某某四人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两年,并处以相应罚金
吉安县法院网讯 9月9日,根据省高院法警总队文件要求,吉安县法院法警大队组织全体司法警务人员在本院会议室收看于8月26日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 当日的人民大会堂,警旗猎猎,威严满壁;当天的人民警察,抖擞披挂,豪气冲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这支政法刀尖队伍,自成立伊始,始终甘当绿叶、默默奉献,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英勇、杰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加快建立畅通民意表达机制的有效渠道。12月6日,我旗人民法院就2018年执行工作情况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在法院四楼会议室召开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1月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庄晓珊 通讯员刘佳)10月31日至11月2日,海南一中院执行法官及工作人员奔赴琼海市、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的16家涉案KTV、娱乐会所、音乐吧等场所集中开展执行行动,强制删除涉案场所未经授权使用的44首歌曲,并执行到赔偿款21万元。 据介绍,叶某修与万宁金某时尚娱乐会所、陵水某娱乐园、琼海国某娱乐城等16家KTV等娱乐场所之间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海南一中院于2018年8月作出生效民事判决,认定上述16家KTV未经授权,使用《外婆的澎湖湾》《乡间的小路》《爸爸的草鞋》《思念总在分手后》等44首歌曲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侵犯了叶某修的音乐作品著作权,海南一中院分别判决侵权的16家KTV娱乐会所,立即删除其点播系统内44首叶某修享有著作权的歌曲,停止侵权,并赔偿叶某修经济社损失1.5万元。 判决生效后,涉案的16家KTV娱乐会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叶某修向海南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