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准
南宁出台措施稳财政 今年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6% 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南宁市稳财政促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5月1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南宁市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努力开源节流,积极稳妥安排预算,继续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今年一般性支出较去年压减6%,“三公”经费较去年压减3%。 根据《若干措施》,南宁市将在落实减税政策的同时,加大对房地产、金融等重点行业、部分年纳税超千万元的重点税源以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重点税种的动态进行监控和预测
为进一步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根据《绍兴市企业质量星级管理评价暂行办法》(绍质强市发[2011]1号)的相关规定,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质量星级管理等级评价工作。沈园堂作为2012年荣获区长质量奖的服务企业被推荐参与评选,于10月31日接受了质量监督局、考评专家组一行的创星级企业的现场考评工作。 考评专家组要求创建星级企业的服务标准化管理、现场管理、卫生标准管理、环境管理等考评标准涉及的全部条款进行了检查,他们仔细查看资料,听取汇报、详细提问、门店现场检查核实,全面检查了公司创建星级企业工作的必备条件
为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立项、选址、设计、审批及竣工等全流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选址论证、土地勘测定界、用地预审、占用耕地实地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用地报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等咨询服务。 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布局、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规模等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落实土地使用标准控制制度,促进超标准、无标准建设项目节约使用土地,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对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制定针对性挖潜提升对策措施,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区位调整审核、动态监管、规划计划管理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已废止) 为了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全面完成2010年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4号)精神,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捐赠,该项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为认真贯彻落实此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在本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依据《朔州市财政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 2008年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朔财综〔2009〕29号)和《朔州市财政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山西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朔财综〔2009〕27号)等文件精神进行了重点摘录并予以印发
第28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29条: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迎久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环保厅日前下发通知,提出规范和优化电力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批管理,并强化企业排污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超标准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和法人代表实行“双罚”(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通知提出,要重视企业的自动监测设备管理,按期开展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正常传输。做好排污口规范化,监督、指导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在全面测试烟气流速、污染物浓度分布基础上,确定最具代表性点位
根据集团公司第三季度的水源监测数据,各地表水水源地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COD)、总磷个别月份接近《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或者略超限值,其余地表水水源地水质指标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进入第三季度,也进入每年的汛期,西安地区出现强降雨,由于雨水冲刷,山体坡面土壤中积存的有机物、磷物质随雨水进入河流水库,造成地表水化学需氧量、总磷超标。其中,化学需氧量(COD)超过标准限值的水源地:黑河金盆水库化学需氧量(COD)八月份略超标准限值;石砭峪水库化学需氧量(COD)九月份略超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