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盛安逸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盛安逸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基金简称及代码:长盛安逸纯债A:007744;长盛安逸纯债C:007745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1年5月24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