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
本文摘要:昨日,上海取食药监局涉及负责人回应,对于公众所注目的百胜集团瞒报鸡肉产品药残余微克等问题,近期将根据可行性调查结果,对百胜集团展开立案调查。但由于目前调查正在更进一步核查之中,仍未向媒体透漏明确的立案案由。 2012年12月28日,百胜旗下的肯德基官网发布《关于近日公众担忧的涉及问题的解释》
建筑与室内设计系"夜间部"毕业生可以考"建筑高考"吗? 各位建筑人~请教我刚从四技夜间部毕业想参加公务高考. 但不知道本人的学历是否可以参加?? 原因是..在校学分 没有达到建筑师资格所以无法参试。 考选部的应试资格查询,你输入自己的学系看看。不可以用简称喔!要全衔
导读: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陕证调查字202009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行政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行政处罚,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不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稿件为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内江新闻网”,否则将依法追责,特此声明!联系电话:0832-5083888 日前,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送达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报告显示,该公司经营的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劳动者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为便于境内外当事人选择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贸法会仲裁规则》),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仲裁院”) 根据《贸法会仲裁规则》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特制定《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下称《指引》)。 以下情形之一的仲裁案件适用本《指引》: (一)当事人约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或第2项案件由仲裁院仲裁,适用《贸法会仲裁规则》的。 (二)当事人约定适用《贸法会仲裁规则》仲裁,由仲裁院行使指定仲裁员等协助管理职责的
经济晚报新余讯(记者 章华)近日,记者接到市民罗女士投诉,她说在购买的易臣桶装水里居然发现脏兮兮的面巾纸和棉签。 4月2日下午,记者在罗女士处看到一桶未拆封的易臣桶装水里果然漂浮着一张脏面巾纸和一根棉签。罗女士介绍说,4日1日中午,公司职员是在用水时发现的并告知了她,当时她也感到很惊讶很气愤,随即致电易臣桶装水厂家,厂家当天也派人过来核查了此事,但双方协商未果
央视“3·15”晚会曝光安徽香精大米后,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连夜行动,组织对全市各大粮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粮油专营店、食品电商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大米产品经营单位1745家,均未发现销售曝光的香精大米产品。 据悉,武汉市场监管部门已安排对市场上销售的泰国香米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将依法严厉查处。 即日起,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有关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涉的产品及服务全面开展排查清理,确保武汉不发生同类型问题
12月2日是第5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以“铸安”行动和“守护平安”系列行动为载体,严执法、强管理,防事故、保安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稳中趋好。 截至目前,我省机动车保有量达1238万辆,驾驶人数量达1345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0.9%和14.7%
“海口发布”微信公众号18日发布海口市旅游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导游因游客未购物恶劣态度对待游客”一案处理情况通报。 3月17日,一则“导游因游客未购物恶劣态度对待游客”视频在相关媒体传播并引发关注,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联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视频中反映的涉事导游人员杨某某违法违规情况属实,其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情节极其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