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5251169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30105251169《上海市建设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30105251169)《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及《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管理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未经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 擅自开工建设的,规划资源部门将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