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
邕宁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相关规定,拟任命廖辉达同志为邕宁区人民陪审员,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邕宁区司法局法治促进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说明: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00%
根据工作需要,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1人(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4.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等办公软件; 5.有一定人际交流沟通能力,需要和其他部门对接协调工作; 3.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有在政府机关工作经历,适当放宽到大专学历)。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 2.报名地点:邕宁区政府大院综合楼一楼108办公室(邕宁区红星路18号政府大院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发送应聘资料至邮箱yndckp@163.com;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应聘简历1份(附上个人免冠彩照1张)
按照《**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事项,应当逐级向有权处理的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上一级机关走访反映有关**事项。 **人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不服这些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事项。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