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对我国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对我国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拔高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安全问题皆大事,国家到地方,各级各部门都高度重视。近期,市土地储备中心全体干部认真学习《2020年宁波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市纪委《关于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中会所整治“回头看”工作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开展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刻吸取温岭“6.13”事件教训,把安全生产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
天津复课开学时间定了!初三、高三4月20日开学! 今天,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面向社会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复课开学的通告”。 4月20日,全市初中、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同步复课开学,开始正常上课。 5月上旬或中旬,全市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年级分专业、分批次有序复课开学
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4.10”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排水公司领导下达的市政排水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2020年5月11日上午,由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公司安委办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明波立交桥下层施工现场、国贸路清淤现场、金星立交桥积水点及盈江路清淤现场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在现场听取了各责任分公司在5月10日各自辖区内开展的排水设施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开展情况,同时对安全台账进行了检查。4个责任分公司管辖范围内井盖、沟盖、雨水箅等完好情况排查覆盖率100%,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93个,现均已整改完成,隐患整改率100%,形成4份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现就2023年度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项目的竣工时间:申报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竣工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竣工的工程项目。 二、资料报送时间: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必须在2023年2月28日前送嘉兴市市政工程开云,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云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切实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2023年度嘉兴市市政优质工程的评审
为了加强对金沙APP-【唯一授权】校级课题的管理,切实做好课题研究的过程性管理,根据《金沙APP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金沙APP-【唯一授权】2008年校级教研课题进行一次全面的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内容主要是立项课题的运行情况,包括: 被检查课题主持人应到会,汇报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阶段的具体安排等,并形成材料,每项课题汇报时间为10分钟。 此次中期检查作为终审结题的重要依据,结题评审时将把此次检查结论作为参考意见,没有中期检查材料的不参加结题评审。请各位课题负责人积极准备汇报材料,以使金沙APP-【唯一授权】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刚刚,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框架、总分及统一测试分值保持不变,但要审慎研究确定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时间,开考时间原则上不早于6月8日。 《通知》提出,将统一测试项目中的必考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调整为选考项目。各市原定考试方案中的选考项目与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构成学生选考项目库,原则上不新增项目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辽教通[2022]68号),我校有两项教学成果荣获三等奖。 辽宁省教学成果奖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设立的重要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旨在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全省教育教学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奖励项目,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历来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
全体2023届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 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 号)规定,我校于2022年9月15日起开展此项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求职创业补贴通过学生名单将进行两轮公示,经过二级学院初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复审-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党群服务中心终审,最终第二批次通过的毕业生人数为81人,请各位同学自行下载附件1查看。 第二批次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3年1月3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