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
7月14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涛一行深入渝水区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新余市政府副秘书长黄道阳、新余市司法局副局长傅绍清、渝水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斌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司法行政指挥中心、罗坊镇指挥调度中心、罗坊镇司法所、廖运根调解室,深入了解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情况,查看了12348热线平台运行情况,并与工作人员亲切交流
03月03日乌审旗司法局联合旗委政法委、嘎鲁图镇、嘎鲁图镇第二派出所、嘎鲁图司法所邀请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在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召开“迎接党的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倾听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心声,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旗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王艳介绍了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旗司法局所承担的职能职责,重点介绍了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法治体检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通过座谈交流,部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表示对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公证、行政复议工作有了深入了解,将充分利用这些渠道依法解决遇到的问题
类型:其它综艺其他综艺大陆综艺地区:大陆年份:2011 简介:第三调解室,说法,说理,说亲情。第三调解室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 节目将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室,公安局的联合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
为进一步推动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推进人民调解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5月11日上午,铁锋区司法局通东司法所召开了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区司法局局长王长河、通东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淑杰、通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赵彬参加会议,各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了培训学习。 本次培训采用教案与PPT课件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到区司法局基层科胡晓峰、北局宅司法所司法助理郑玲分别给大家讲解了人民调解卷宗的规范化制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通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王春荣结合自己多年的调解经验与大家分享了《人民调解实用技巧》等内容
近日,陕西省人民调解协会、陕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延安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代表等一行人在延安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党建共建活动。 9月24日,一行人先后来到枣园革命旧址、张思德纪念广场、王家坪革命旧址、延安革命纪念馆、延安红街等地进行参观学习,并通过瞻仰革命旧址、聆听现场教学、朗诵《为人民服务》、合唱红歌、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演绎《再回延安》等方式,深切缅怀革命先烈,感悟他们的革命情怀和奉献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入党初心。25日,大家对延安市148法律服务所、延安市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延安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走访调研工作,并就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进行了座谈交流
2022年年底,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明确,一是区财政部门给予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不少于3万元工作补助,用于开展法治宣传、业务培训,购买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使用费,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二是支持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明确将个人调解工作室工作经费纳入所属调委会开支范围;三是将矛盾纠纷难易程度分为简易纠纷、普通纠纷、重大纠纷和特别重大纠纷案件,明确不同个案补贴标准;四是对调解不成功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纠纷案件,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高于相应补贴金额50%的补贴,以固化调解成果,强化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
日前,蒙阴县人民调解员个人调解室“王霞调解室”正式挂牌成立。该调解室以调解员——王霞的名字命名,旨在充分发挥基层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人民调解队伍品牌化、专业化,进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王霞现任蒙阴县司法局调解大厅主任、援助律师,从事调解工作十二年,法律功底扎实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行政村的工作,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行政村文化建设,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监督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分为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