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局
47岁的赖先生从事建筑工作多年,平时有抽烟、喝酒、嚼槟榔的习惯,10年前发现舌头右侧有破洞并有疼痛感,一开始他不以为意,但破洞持续3个星期都没有愈合,到药局买口内膏或药粉等涂抹也不见效用,因此向童综合医院口腔颚面外科主任萧应良求诊,发现右侧舌缘有癌前病变的征兆,经切片检查发现为恶性肿瘤。 萧应良表示,赖先生来求诊时口腔共发现有1颗约1公分的肿瘤和3处癌前病变的征兆,赖先生陆续接受4次手术切除,必须定期回诊观察和戒除烟槟酒的习惯。赖先生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也积极配合治疗并下定决心戒除烟槟酒的习惯,所幸肿瘤都没有复发的迹象,让他可以回归正常生活
最后一位读LINE的员工,可否请求资遣费? 上个月底,有则新闻“老板的LINE他最后一个读 竟被解雇丢饭碗”提到一家药局的副店长药师因为值晚班,延后读LINE,遭到老板降为一般店员,之后又将其解雇,后来药师提告请求给付资遣费、补提劳工退休将差额、赔偿失业给付差额以及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书等获得胜诉。 这个案子涉及到蛮多劳工诉讼的层面,今天我们来分享其中一个部分:劳动契约什么时候、怎么终止的?劳工可以请求资遣费?以下整理自新北地院105年度劳诉字第173号民事判决。 什么时候可以请求资遣费? 劳动契约的合法终止,有双方合意、雇主或劳工片面终止等三种可能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