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间距
消防设施的使用大大减少了人们身边恶性火灾的发生,对于厂房消防维保是大家必须要重视的,因为一旦火灾发生,消防设施不工作的话,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安装的消防设施也成为了摆设。 消防法第十六条有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1、企业法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中小规模企业往往过于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与企业正常运转密切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企业管理者缺乏应有的消防法制意识,对《消防法》和消防法规知识了解不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残缺不全,执行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使得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处于管理无据可依,出事无章可循的境地。 2、重效益轻安全本质严重制约
7月22日,湖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南太湖新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领导会同2名专家对湖州展望天明药业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延期换证进行了现场核查,公司安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陪同。 首先,专家组深入主控室、槽区、配电室、车间等进行现场检查,并详细查看了生产工艺、现场设备设施布置、防火间距、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及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现场检查结束后,专家组听取了展望天明对换证申请工作的介绍,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
发泡机在工业生产上经常使用的机械设备,身边很多材料的生产都是通过发泡机完成,而聚氨酯发泡机是用来生产聚氨酯设备的设备,生产出的聚氨酯硬泡在使用上也很受欢迎,很多人认为:这些聚氨酯肯定易燃,整体也不会很好!下面就给普及一下聚氨酯发泡机技术的先进性,以及生产产品在防火性上的表现。 起初,在国外超高压续保,原始模型中就是利用中轮高速旋转,制造泡沫。先从发泡装置中取出泡沫,再手动混合泡沫和水泥浆,制成泡沫浆,起泡机理导致泡沫大小不一,泡沫直径大,渗出率高,人工取出泡沫后,再放入混合机中
3月11日下午两点多,杭州市萧山区一民房外响起刺耳的呼救声,“着火了,着火了!” 随后,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求助电话:一民房起火,现场有大量浓烟并伴有明火。 起火位置在两栋民房之间的室外过道,由于过道内有较多杂物,火势燃烧和蔓延的都比较快。所幸,消防员很快到达了火灾现场并顺利将火势扑灭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重要吗?随着现代化建筑的不断出现,建筑设施消防维护保养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高层建筑,如果不重视消防设施的维护,那么一旦出现事故,建筑内人员将无处可逃。 一、建筑设施为何要进行消防维护保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第十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后,建筑物的所有者或则管理者应当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值班人员,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3.2.1 宿舍区内公共用房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0m。按实际调查一般人步行速度每分钟80m,步行3min左右到达,对使用者较为方便。 3.2.2 据调查,宿舍附近若无运动场地,住宿人员在业余时间往往在道路上打球,既妨碍交通又不安全
没有强制要求维保; 但是要确保厂内消防设施随时处于正常状态,这就需要聘用专业人士随时对消防设施巡检; 消防维保依据的主要是国家《消防法》的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等法律。根据法律规定,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灭火器换药应在三年后检修和更换,然后每一至两年更换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2) 按照和行业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3) 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和有效状态。检查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4) 确保疏散通道、紧急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防烟分区和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 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习;(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近年来,随着我市电动车保有量不断递增,电动车因停放及充电设施不规范,电池产品自燃等原因引发的火灾骤增,发生火灾后燃烧迅速、蔓延快,造成大量财产损失,为了从消防设计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电动车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电动车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消防设计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工程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落实建设工程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主体责任和管理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95号)、《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闽安委办[2021]31号)和《关于印发加快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8〕4号)、《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城乡建设部门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集中停放场所安全建设。我局认真总结近年来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的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福州市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共四章,三十一条,主要从总则、术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要求、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建设的要求等方面,明确了电动车充电设施的消防设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