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
学术讲座【术与道:法律学习和法学研究的方法——以环境法学为例】 讲座时间:2022年12月4日晚7:15 刘超,男,1980年生,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党委副书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合作导师,华侨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华侨大学共建)主任,主要从事环境法学、能源法学、侵权责任法学教学研究工作。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等科研项目20余项,主持委托立法项目多项。 出版学术专著6部
报告人:周叶中教授(武汉大学) 现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珞珈杰出学者,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秘书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曾主持或参与完成各类科研项目40多项,独著、主编或与人合著学术专著、教材50多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50多篇。曾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曾两次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并获首届国家“优秀教材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奖、司法部全国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全国高校青年教师奖一等奖、宝钢教育基金会全国优秀教师奖、教育部全国“高校青年教师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各类奖励50多项
各有关高校: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是我会主办的品牌学术活动,是全国环境法学界的盛会。会议旨在为环境法学法律工作者及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搭建学习、交流和合作的广阔平台。自1999年创办以来,年会已经成功举办了24届,凝聚力和参与度、影响力和认同度、多样性和权威性不断提升,彰显出大型综合性学术论坛的独特魅力
5月26日,梅河口市关工委召开会议,对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的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市关工委驻会班子成员,市法院政治部主任姜海鹏、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冷竹梅、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许多、第五检察部主任王梦诗等参加了颁奖仪式。 会议由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袁希超主持并宣读了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下发的《关于表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优秀辅导员的决定》
2020年9月5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及《法理》编辑部联合主办,北京华秀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法学知识的性质与谱系”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召开,法学院党委书记梁迎修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张文显,河南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河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承先,商务印书馆副总编辑陈小文,国务院参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焦洪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梁迎修,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舒国滢,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河南省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李庚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杨宏志、校长高新才、党委副书记华小鹏等出席开幕式,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2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和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会议分为开幕式、基调发言、主题发言和闭幕式四个环节
2022年11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山西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民法典与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学术研讨会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线上会议形式,分为大会主题发言会议和七个分会场的分组讨论会议,来自全国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民法学专家学者参会,在线观看人数高达5.5万人次。法学院民商法学科负责人郭洁教授、副院长李岩教授、刘宛婷讲师、刘岳讲师受邀参加
为激励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法学理论,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经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委员会评选,中国法学会批准,决定授予王轶、付子堂、肖永平、应飞虎、王振民、王锡锌、周佑勇、熊秋红、李秀清同志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同时决定罗培新等二十一位同志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我们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出成果、出人才的良好学术环境,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大力扶持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希望获奖的青年法学工作者珍惜荣誉,与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一道,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开拓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刘洁,《知识产权互联网融资平台运营中的风险及其分散研究》,《知识产权》,2015年第9期; 2、刘洁《知识产权互联网融资平台运营中的风险分散对策研究》,《商业经济研究》2015年第7期; 二、出版著作(限5部)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京津冀物流一体化的知识产权法制保障研究(15FXC049),主持人,项目起止时间:2015.8-2017.12。 2、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数字产业中的版权保护制度选择(CLS(2013)D153),主持人,项目起止时间:2013.8-2015.2。 1.表中的填写内容为2014-今 的情况,并按时间倒叙排列; 2.学科专业栏按所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及专硕类别填写;专硕类别包括:工程硕士(物流工程领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
赵红梅:《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 《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的定位是:将一国之法律分为公法、私法与社会法三大法域,以此为基点,对其中的两大法域——私法与社会法做基础理论层面的比较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构造出第三法域之社会法的基本理论范式。大陆法系关于私法与社会法关系的既有研究,就基础理论层面而言,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呈停滞不前的状态;当下,多为针对某一法律部门或法律制度的具体性研究。《私法与社会法:第三法域之社会法基本理论范式》的价值在于:揭示出在私法与社会法中,“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法律关系主体之权利、义务与责任及诉讼程序均有本质性区别;据此,才形成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域,需要确立两套不同的基本理论范式,以具体指导人们的法律实践
????????2022年8月26日-9月4日,我会在中国法学会网和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对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对拟立项课题的异议。 ????????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采用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方式进行,不再另行办理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