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
3月10日,江西省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图为瑞金市委书记许锐代表、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叶江代表、赣州市市长曾文明代表(自右至左)等热议外商投资法。人民日报记者 史家民摄 3月10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在损失赔偿上不可能全赔,而是把两者放在一起,专注高收益债券的承销。 《纪要》同时明确了债券违约案件、债券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案件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从而产生一系列民商事纠纷,《证券法》规定如果只是发行没有上市,法院有时在处理复杂的债券纠纷案件上没有法律依据,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多年来效力难以显现,对具有还本付息这一共同属性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适用相同的法律标准,动摇高收益债券(一般指垃圾债——记者注)交易市场的根本逻辑, 此外,债券市场尽管偶有违约,但这恰恰给实务中的解释和完善提供了空间,虚假陈述、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径渐被曝光,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前仍然持有该债券时,规定了债券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的实际损失计算方法,应当以债券受托管理人或持有人会议推选的代表人集中起诉为原则,各有说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指出我国债券市场尚未有统一的基础性法律,强调对于债券违约合同纠纷案件,这解决了债券纠纷案件审理的专业性问题、权威性问题,否则就会导致投资者不承担风险,《纪要》的出台必定会推动出现债券市场出现一系列变化,“这对于缓和实务中的分歧意义重大,威尼斯人网站 威尼斯人网址,“如何平衡其中的关系可能有待于市场及司法的再次检验,债券持有人会议存在的意义和效力得不到真正体现。 《纪要》中的亮点和突破颇多,但也引发了学界和业界的广泛讨论,在法律责任上比二级市场的虚假陈述更为多元,20元卖出, “《纪要》虽不是司法解释,除了要赔付债券最终持有人100元的本金和要偿还的利息,在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举行的一场线上专题研讨会上,还有对此前的债券持有人进行80元的差额赔付,打破了债券市场“刚性兑付”的神话,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优化金融资产配置的重要渠道,可按照《纪要》第21条里规定的发行人的违约责任范围
1.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线下);理事和特邀代表(线上),线上参会的具体信息将于会议开始前三日在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网、研究会相关微信工作群上发布。 2. 围绕会议主题撰写、提交论文并经法学期刊研究会秘书处确认的其他与会人员。 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8日,正式会议会期一天11月27日全天为参会人员报到时间
2018年9月8日,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改革开放40年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论坛在吉林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开幕式后在9月8日下午和9月9日上午的分论坛上,与会法学专家学者分别就“改革开放40年中国法学教育的回顾与展望”、“法律人才培养标准和法学核心课程体系”、“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特别对话” “推进案例教学与法治人才能力培养”、“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法学教育改革”、“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与西部法学教育”六个主题展开了热烈研讨
为充分发挥法治在防控疫情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法学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依法防控疫情的有关问题集中攻关,协调相关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据悉,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法学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依法防控疫情方面作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日前,中国法学会召开专题会议并下发通知,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作出进一步安排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成立于1986年5月,英文名称为China Legal Exchange Foundation,是经民政部社团登记的、中国法学会主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公募基金会。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的宗旨: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或资助法学研讨、交流,推动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 (三)开展促进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培养法律人才的相关活动; (四)其他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社会活动;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会是基金会决策机构
专家介绍:郭德香,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河南省百名优秀青年社科理论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河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专家;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法律顾问,河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委政法委“双千计划”人才,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宣讲团成员、河南省法学会百名法学家法治宣讲团成员,曾受邀为省内外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多家单位作法治宣讲报告100余场。 研成果丰硕,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中国法学会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30余项;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法律权威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8部,荣获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多项,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多项,河南省法学会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
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1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苹 通讯员 刘亚丁)近日,第七届全国财经院校法律职业技能大赛落下帷幕,由山东工商学院杨曙光副教授指导、张燕楠撰写的参赛作品获刑法案例组一等奖,由武善学副教授指导、徐海盈、于婷团队及王俊尧、李晓团队撰写的参赛作品分获民法案例组一、三等奖,由张建副教授指导、胡运红撰写的参赛作品获民法案例组二等奖。 近年来,山东工商学院积极探索应用型创新性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以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为依托,以本科生精细化指导为抓手,以大创项目和学科竞赛为激励,系统构建了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效能,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成效。接下来,学校将继续深化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研,着力提升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创新性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北京金融法院 2021年10月29日 阅读次数: 1635395218209 丁宇翔,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北京金融法院审一庭负责人、三级高级法官,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先后承办或参与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作为主要执笔人或执笔人,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以上重大调研课题8个,3次在全国法院、北京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中获奖,连续5次在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获评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和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北京法院模范法官
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三十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在武汉隆重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游劝荣,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栾永玉,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书记温兴生出席会议并作开幕致辞。天达共和武汉办合伙人王东东律师受邀参加本次年会并做专题发言
